笑谈西门庆的财色观
2015-06-23 10:49:03 来源:搜集整理 作者:实话实说 评论:0 点击:
西门庆认为“色”是自然之理:“偷情的、苟合的,都是前生分定,姻缘簿上注名”,用阴阳、自然、轮回为自己的“好色”辩护,给自己的贪淫寻找“理论”依据。
西门庆是小说《金瓶梅》中的主要人物,一生紧紧围绕着“财”和“色”两个字,并对“财”、“色”有独特的理解。
《金瓶梅》第57回有这样一个情节:西门庆捐钱募修永福寺、印佛经,吴月娘道:“哥,你天大的造化,生下孩儿。你又发起善念,广结良缘。岂不是俺一家儿的福分?贪财好色的事体,少干几椿也好。”
西门庆笑道:“你的醋话儿又来了。却不道天地尚有阴阳,男女自然配合。今生偷情的,苟合的,都是前生分定,姻缘簿上注名,今生了还。难道是生剌剌胡搊胡乱歪斯缠做的?咱闻那佛祖西天,也只不过要黄金铺地。阴司十殿,也要些楮镪营求。咱只消尽这家私,广为善事,就是强奸了嫦娥,和奸了织女,拐了许飞琼,盗了西王母的女儿,也不减我泼天富贵!”从这段话,可以看出:
首先,西门庆认为“色”是自然之理,自己好色是阴阳轮回的结果。西门庆认为“偷情的、苟合的,都是前生分定,姻缘簿上注名”,用阴阳、自然、轮回为自己的“好色”辩护,给自己的贪淫寻找“理论”依据。
其次,西门庆认为“财”人神共贪。西门庆说“咱闻那佛祖西天,也止不过要黄金铺地。阴司十殿,也要些楮镪营求”,这就为自己的“贪财”找到了根据。连“佛祖西天”、“阴司十殿”都喜欢“财”,何况普通凡人呢?神鬼好财有理,人好财就更有理了。
再者,“财”可以换来“色”。西门庆说“只消尽这家私,广为善事,就是强奸了嫦娥,和奸了织女,拐了许飞琼,盗了西王母的女儿,也不减我泼天富贵。”他认为做“募修寺院”、“捐印佛经”之类的善事,与“贿赂”神佛无异。西门庆认为“财,人神共贪”,只要自己肯为神佛出钱,即使玷污了嫦娥、织女等这些神佛界内的美女,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