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政协副主席陈锦华
2016-07-16 10:08:55 来源:搜集编写 作者:周大荣 评论:0 点击:
陈锦华,中国革命家、政治家。曾任中石化总经理,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,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、党组书记。1998年3月,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。

陈锦华,中国革命家、政治家。曾任中石化总经理,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,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、党组书记。1998年3月,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。
陈锦华,1929年7月出生于安徽省青阳县。1946年至1949年,在上海第一印染厂艺徒训练班学习。1949年2月,加入中国共产党,并参加工作。随后,在华东局保卫人员训练班学习。结业后任上海市军管会轻工业处秘书,华东纺织管理局秘书。
1952年,陈锦华任纺织工业部部长办公室秘书、部办公厅研究室干部。1960年,任纺织工业部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兼党组秘书。任职期间:1960年至196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修班学习,1963至1965年在北京电视大学中文系学习并毕业。1971年,任轻工业部计划组副组长。
1976年,陈锦华任中央赴上海工作组成员。1977年,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、市革委会副主任;市委副书记、副市长兼计委主任。1983年,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总经理、党组副书记、党组书记。在执掌中石化的7年半中,陈锦华积累了管理大型企业的经验,并奠定了中石化在中国石化领域的地位。
1990年9月,陈锦华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、党组书记。1993年3月,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、党组书记。在主持国家体改委和计划委员会的岁月里,推出了包括股份制改革、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等举措,成为中国改革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。是中共第14届中央委员会委员。1998年3月,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。1999年6月,退休后任中国企业联合会会长。2005年,荣获英国国际职业经理人协会“国际管理大师”荣誉证书。
2016年7月2日,陈锦华在北京因病逝世,享年87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