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升于清顺治二年七月初一(1645.8.21)出生,字昉思,号稗畦,又号稗村、南屏樵者。汉族,钱塘(今浙江
杭州市)人。洪姓是钱塘的望族,世代书香。洪升少年时期,曾受业于陆繁弨、毛先舒、朱之京等人,接受了正统的儒家教育,也受到他们遗民思想的熏染。他学习勤奋,很早就显露才华,15岁时已闻名于作者之林。20岁时已创作了许多诗文词曲,受到人们称赞。1664年7月,他与舅父之女黄兰次结婚。4年后,赴北京国子监肄业。因未得官职,失望而归。为了衣食而到处奔波。
洪升27岁前后,遭“天伦之变”的家难,为父母所不容,被迫离家别居,贫至断炊。1673年冬,他再度前往北京谋生。两年以后,他的诗集《啸月楼集》编成,受到李天馥和王士祯诸名流的赏识和培养,诗名大起。
1679年冬,其父以事被诬遣戍,他奔走呼号,向王公大人求情,并且昼夜兼行,赶回杭州,奉侍父母北行,后来遇赦得免。为此他已形容枯槁,心力交瘁。他开始注意到了民间疾苦,写了《京东杂感》及《衢州杂感十首》等诗,对人民历遭兵灾及水灾,倍加同情。他还写了《长安》诗,其中有“棋局长安事,傍观迥不迷。党人投远戍,故相换新颜”之句,深恶统治集团内部倾轧与朝政翻覆,对社会现实有了较深的认识。
1688年,洪升把旧作《舞霓裳》传奇戏曲改写为《长生殿》,传唱甚盛。次年8月间,招伶人演《长生殿》,一时名流多醵金往观。时值孝懿皇后佟氏于前一月病逝,犹未除服,给事中黄六鸿以国恤张乐为“大不敬之罪名,上章弹劾。洪升下刑部狱,被国子监除名。与会者如侍读学士朱典、赞善赵执信、台湾知府翁世庸等人,都被革职。
晚年归钱塘,生活穷困潦倒。1704年,曹寅在南京排演全本《长生殿》,洪升应邀前去观赏,事后在返回杭州途中,于乌镇酒醉后失足落水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