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奥尔格·威廉·弗里德里希·黑格尔(1770—1831),是德国哲学中,由康德启始的那个运动的顶峰,德国近代客
观唯心主义哲学的代表、政治哲学家。他对德国资产阶级的国家哲学作了最系统、最丰富和最完整的阐述。
1770年8月27日,黑格尔出生于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亚特一个官吏家庭。1780年起就读于该城文科中学,1788年10月去图宾根神学院学习,主修神学和哲学。1793─1796年在瑞士伯尔尼一贵族家中担任家庭教师,1797年末─1800年在法兰克福任家庭教师。1800年到耶拿,与谢林共同创办《哲学评论》杂志。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,4年之后成为副教授。
1807年,黑格尔出版第一部著作《精神现象学》。1808年至1816年,他在纽伦堡当了8年的中学校长。在此期间完成了《逻辑学》(简称大逻辑)。1816—1817年,黑格尔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。1817年,出版《哲学全书》(其中的逻辑学部分简称小逻辑),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。1818年后,任柏林大学哲学教授,并于1829年当选柏林大学校长。1821年,黑格尔出版《法哲学原理》。1829年,黑格尔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政府代表。
1831年,黑格尔死于霍乱。他在柏林大学的讲稿死后被整理为《哲学史讲演录》、《美学讲演录》和《宗教哲学讲演录》。